很多情況下,德國陽光蓄電池的使用是不止單節供電的,更多的是串聯使用,但這時充電恰恰是最為薄弱的環節。在UPS電源的使用過程中,一般電池規格書里面會說明充電電流不要超過0.15CC,這就意味著德國陽光蓄電池在UPS滿載放電放完之后要用數倍的時間才能重新充滿。這情況大家是必須考慮到的情況。
從這個意義上講其可用性一般都在20%以下。但是由于德國陽光蓄電池并不是連續工作的,只要在電池放完前市電恢復,在重新充電的過程中也沒有再發生斷電,那么負載仍然不會受到影響。從這方面來看,電池的可用性在只會發生短時間的斷電情況下還是很高的。
但是如果充電器損壞則德國陽光蓄電池在一次放完電之后就無法再充回,導致下一次市電停電時負載斷電。但是充電器只是在電池需要充電時才會工作,因此如果能夠及時對充電器的狀態進行監控,在發現充電器異常時及時報警,就能夠避免充電器故障帶來的問題,從而提升整個德國陽光蓄電池的可用性。